释义 |
起诉离婚两次女方不离,另一方可再起诉离婚或者与对方协商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是双方协商一致,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不能协商一致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并确认感情破裂,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