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需合理理由,如未在合同中约定或未按照约定履行等。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赔偿标准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需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人未与被保险人就保险标的的重要内容达成协议,或者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而未说明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保险人返还已交的保险费,保险人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将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价格等重要事项告知消费者。” 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禁止发布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广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难度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并应当采取补救措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因治疗疾病、护理伤残、救助生命等行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患者建立医疗关系,应当按照医疗学常规、诊疗规范和患者的合法要求,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护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