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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关于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民法典》关于探视权有如下规定:
    一、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且对方有协助义务。
    二、探视权如何行使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如果探视孩子的一方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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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