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借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来说,被借调者在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与借调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属被借调单位编制,如遇调资、提职、职称评定则享受被借调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仍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被公安局借调,就是从外单位调到公安局工作。 一、借调最长年限是多少年 借调最长年限是五年。事业单位确需借调工作人员,须经借出单位、借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借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借调期满后若需继续借用,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经借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借调人员不得在借入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学习、培训、考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返岗;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岗,须经单位同意并履行请销假手续。 选调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报考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如职位需要可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选调技术工人的原则上不进行笔试。根据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一般按照多于应选人数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与用人单位联合对拟选调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选调工人的,一般情况下直接进行考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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