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申请递交后15天能拿到钱吗 |
释义 |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立案执行后,快的话1天,慢的话10年或者直到申请人死亡。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被执行人很有钱且很配合,法官立即去银行扣划回来给申请人。二是被执行人很有钱但很不配合,隐匿财产,法官要用尽强制执行措施去实现债权。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抵债等等。这些都需要一定程序和时间。三是被执行人根本没有钱,这是法官可能会提示你申请社会救助,或者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等到被执行人有钱了才能恢复执行,但不知道被执行人什么时候才有钱,可能是1年、2年、10年或者更长。 还有其他因素,比如法官消极执行、领导过问、协助机关不配合等等。 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会有哪些后果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申请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启动以下强制执行程序: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 二、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可以再开一个帐户吗 法院冻结银行卡,可以再办张新的银行卡,但是重新办的卡被法院知道了,有可能再次被冻结。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四)债务已经清偿的;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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