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因此,需要本人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没有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职责。人在国外,中国公民的身份证丢了只能回国后补办,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必须是本人持户口本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丢失补办,获批后会发一张临时身份证,同原件比具有同样使用效果,只有有效期不一样,临时身份证使用期通常是90天。补办的身份证两个月后下发,等去取的时候会收回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