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政治的犯罪有哪些 |
释义 | 在日益增多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中,有组织犯罪和犯罪团伙黑社会化表现极为突出,其中不乏带有某种政治意图和以反社会为特征的犯罪活动,威胁和危害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过程中,对带有不同犯罪目的的有组织犯罪加以分析研究,极为重要.这不仅便于采取不同的侦察措施和对策,更重要的是及时,有效地打击那些表现突出,威胁严重,危害最大的犯罪活动 一、怎样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 我国《刑法》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如何才能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刑事犯罪减刑标准有哪些 刑事犯罪减刑标准如下: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 (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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