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 1、住院后,县农村合作医疗社需要开一个住院证明用于登记备案,我们当时没开住院证明用医院住院证也顺利完成。 2、 住院完后,到医院档案室复印病人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住院志、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化验结果(粘帖单)、 辅助检查结果临时医嘱、长期医嘱、辅助检查医嘱、化验单。 3、 费用总清单 4、收费收据注意事项所有资料均应盖医院章,无章无效。 报销方法: 1、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因急症抢救住院治疗的,需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告知滕州市医保处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费用自负。 2、办理报销时须由本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医保处办理。 (1)参保人员的单位(村、居委会)证明; (2)出差地或探亲方的居住证明; (3)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票据; (4)本次住院的急诊诊断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住院首页、住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及临时医嘱; (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医院印章); (7)患者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