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干股指的是持股人并未向公司实施相应的出资行为而无偿获得公司股份。实际上只要公司干股的获得不违背《公司法》及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认定是一种赠与行为。而常见的公司干股的取得方式为股权赠送,即公司成立后,股东将自己手里的部分股权赠送给他人,还有股权激励,即公司为了留住或吸引人才等,而将部分股权以低价或无偿的形式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