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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流公司不赔偿该找哪个部门
释义
    快递员损坏不予赔偿。可以向物流/快递公司官方客服投诉,也可以拨打12345国家邮政局投诉热线。具体投诉方式如下:
    1.官网投诉。在网页浏览器上找到这个快递的官网,进入官方平台首页后找到【在线客服】选项,进入与客服的聊天界面,添加相关诉求,完成投诉。
    2.拨打官方客服热线。在浏览器上找到其快递官方客服热线,直接拨打,让线路转到官方人工客服进行投诉。
    3.拨打邮政管理局消费者投诉热线【12345】(原热线12305已合并为12345)进行投诉反馈。客户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7:30(新疆上午10:00-19:00,西藏上午9:00-18:30)。)
    4.利用国家邮政局投诉网站进行投诉反馈。打开浏览器搜索“国家邮政局投诉网站”,点击进入【首页】完成登录,根据官网提示添加个人信息和投诉内容。
    5.通过微信官方账号投诉举报。打开微信,找到邮政消费投诉微信官方账号,点击右侧关注。进入官方微信官方账号后,在对话框左下方选择“我要投诉——提交投诉”,跳转到“投诉温馨提示”页面。看完“提示”后,选择界面下方的“我要投诉”选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百三十四条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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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5: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