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签订合同时,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公章也是能够证明签署合同的当事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法律效力,其与合同专用章在签订合同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都能够使得合同成立有效。 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其中,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章遗失登报声明怎么办理: 1、公章遗失登报需要提供手续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照片,企业法人身份证的照片,部分报纸还要提供免责声明和报案回执,这个具体咨询登报机构。 2、公章遗失登报的格式 XXXXX公司遗失XX章,编号:XXXXX,声明作废 3、因为公章的特殊性(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所以公章遗失后,一定要尽快办理登报遗失声明,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