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到期后是否可以买卖 |
释义 | 质押是将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协商拍卖或变卖质物。质押没有期限,当债务人履行完毕时应返还质物。出质人为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权人为债权人。质权和债权同时存在,因此质押通常没有期限。如果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商拍卖或变卖质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债权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当债务人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归还。出质人为债务人或第三方,质权人为债权人,转移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一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七十四条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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