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挂失证明、遗失启示、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申请补办报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等。产权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由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等待出证。 补办房产证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如果你是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的话,一般来是免费的 2、如果你是到报社登报作废房产证的话,那就会统一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样,办理土地证登报作废也会统一收取一定的费用 3、办理新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的,一般来说是10元一本,还有印花税5元。 如何补办房产证? 1、备件申请 你应先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别忘了带上你的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备案查档 在缴纳一定的查档册费后,房产管理局会发出临时收据,并对你提交的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声明 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如果一个月内没有异议的话,你就可以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你向测绘所申请后,他们会对你的房屋进行测绘勘丈和绘图,测绘完毕之后,档案管理部门就会负责将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这时,房管局会对你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复审和审批。 6、缮证发证 如果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的话,在经过缮证、校对后,房管局会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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