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通常会列出免责条款,其中包含了一些不被保险承保的疾病或情况。然而,是否将脑胶质瘤列入这些免责条款中,需要具体根据合同内容而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合同中规定免除保险责任或者不承保的情形,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2.《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条款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等内容,不得设定捆绑销售或者不合理的条款。 3.《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保险合同约定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责任外的免责条款,不得免除保险公司的法定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人身损害赔偿额应当根据受害人损失程度、责任大小、社会危害程度、违法所得等因素综合确定。 综上,若保险合同明确将脑胶质瘤列入免责条款中,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该疾病未被列入免责条款中,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