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呼和浩特分招名额分配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初中考查科目均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分为A(合格)、B(不合格)。全部合格后方可结业,并作为高中录取准入条件。 初中考查科目确定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即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生物实验操作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其余科目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 法律依据: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市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市中考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二)市教育局成立2019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务组、命题与试卷评审组、安全保卫组和纪检监察组,全面负责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三)市教研室负责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和中考的命题工作。(四)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全市中考体质测试工作、中考相关服务系统的建立、维护和运行保障及中考网上报名、网上阅卷和网上录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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