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到期之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按照租赁物的原状或者合同所约定的返还即可,对方不收房不影响租赁合同的解除,但是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的话,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