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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殊防卫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释义
    特殊防卫的适用对象系“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关于特殊防卫的认定,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争议的焦点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特殊防卫,是否防卫过当。
    一、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
    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有: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2、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3、特殊正当防卫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如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等。
    二、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超出法律规定的防卫规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正在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非法侵权人伤亡的,不属于过度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特殊正当防卫要注意哪些问题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1)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对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2)即使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但在暴力犯罪已经结束的情况下,不得因为防卫行为原本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继续进行所谓防卫直至不法侵害者死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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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0: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