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户口问题怎么解决? |
释义 | 二手房落户问题解决方法:1、买方凭产权证和合同申请迁入户口,将户主更换为买方,原业主变挂靠户;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合同申请迁到集体户。卖方无法迁出户口将导致购房人无法落户,可追究卖方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预防措施:核实户籍、明确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约定解约权。 法律分析 二手房落户,原房主户口还在里面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由于在实践操作中购房人难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将原户口强制迁出,将自己户口迁入。在此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以减轻自己的损失。 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出现,可以做好预防: 1、户籍核查: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核实结果表明有户口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和司法救济条款。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结语 购房人购买二手房后,若原房主不愿迁出户口,可通过以下方法解决:一是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并将户主更换为买方,原业主的户籍保留但不再是户主;二是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需要原业主配合办理。若卖方无法及时迁出户口,购房人可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以减轻损失。为避免类似纠纷,购房者应进行户籍核查、明确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并在合同中约定解约条款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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