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购销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买受人和出卖人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买卖标的物达成协议。购销合同可以写明:购销当事人姓名、住址;农资信息;农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农资数量、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