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办理登记申请的事宜,对于那些尚未登记的不动产,比如有继承的不动产,以及遗赠的不动产和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当事人需要到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2、需要提交自己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明,准备好不动产的产权,以及一个来源证明。3、提交申请的时候需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毕交给登记部门。4、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全部做好以后,登记机构会先检查您的表格和基本的证明,如无问题,登记机构就会受理。5、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开始进行产权资料进行核实。6、无论是个人申请,还是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证都需要严格审查。通过之后开始制作证件。会电话通知收取不动产登记证,取证的时候需要签字确认,这样就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