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嫁女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
释义 | 出嫁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但是宅基地只能继承使用权,因为所有权不是属于个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无论女儿有没有出嫁,女儿和儿子都不能继承集体土地使用权,但女儿如果已经把户口改成了城镇户口,在父母去世之后,村委会完全可以收回该块土地。除了集体土地之外,对于父母其他的合法财产,就算是出嫁出去的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 一、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相关法律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审查。 4、审查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5、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6、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7、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 8、通过验收的农户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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