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并未规定,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对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只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无性行为能力的人是否可结婚 如果一方知道对方无性行为能力,并自愿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干涉,可以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司法实践中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指以下六种疾病: 1、严重的精神病; 2、严重智力低下; 3、麻风病; 4、如果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病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二、男女是同姓能否结婚 男女是同姓,只要双方不是近亲关系,都能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如果不属于上述两种禁止结婚的情形,可以结婚。至于同姓人能不能结婚,要具体分析,如果同姓人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就不能结婚。 三、法定婚姻年龄 法定的结婚年龄为: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对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结婚的。对于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婚姻关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