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到期,用人单位没有 终止劳动合同 而又没有 续签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起主张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了一年,则转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系,用人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应支付双倍 经济补偿金 作为赔。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权利,法律支持是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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