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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释义
    没有结婚证不等于合法婚姻,不能离婚,可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出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1994年2月1日前事实婚姻可直接提起离婚。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则不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进行离婚程序。男女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在同居期间出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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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