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常一个人有效使用的社保卡只有一张,但是因为社保卡目前还不是全国通用的,所以可以在各个省份均能办到当地的社保卡,所以一个人可以有多张社保卡,但是有卡片不代表都能正常使用,只有连续缴费的才可以正常使用,政策导向是要杜绝重复缴费,累加报销的行为的。一个人只有一个社保账户,但是可以根据不同的学习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申请到社保卡,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有多张社保卡,但是一般缴费的就只有一个,所以只有缴费的那个才可以正常使用。如果曾经在多个地方缴纳过社保,也可以将之前缴纳过的社保通过社保转移手续最终合并到一起。更换社保卡的,新卡激活以后,原卡将自动废止,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有余额的,自动转入到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中。每一张新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市民手中时,市民都应持相关证件到发卡银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应用功能激活手续,同时激活银行账户和设会长会,并可自愿选择是否重置密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进行建设。各地发行社会保障卡必须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