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积极申请失业保险金? |
释义 | 当事人如果要申请失业保险金的,需要去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则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失业登记证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审核通过的就可领取。 一、合同到期后多久可以申请失业金 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但没交社保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三、自己辞职怎么领失业金 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理由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可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劳动合同终止的。 2)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即: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若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程序如下: 一、办理失业金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1、携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保(银行)卡。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半;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 总而言之,如果自己主动辞职并想要领失业金的,可与单位协商,根据失业金领取流程,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一般只要提供了能证明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即可以领取失业金,社保机构不会去核查资料的真实与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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