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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公死了怎么解除婚姻
释义
    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也就是自动解除,在给死亡的一方注销户口时另一方就自动变更为丧偶。
    一、夫妻长期分居可以自动解除吗?
    夫妻双方长期分居夫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以及宣告死亡。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二、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呢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想离婚的,可以选择如下离婚的方式:首先,如果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但是未申请失踪或者死亡的,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一方未出庭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判决,是否判决离婚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其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公告,公告3个月后仍无音讯的,法院会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决。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最后,如果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宣告失踪人死亡,法院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1年,公告期满后无音讯的,法院会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1.配偶。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下列两种情形,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继承:(a)被宣告死亡人并未于判决宣告时自然死亡的,死亡宣告判决作出后其自然死亡的,因死亡宣告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得以配偶身份继承。(b)同居关系、重婚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注意的是: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养孙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但被继承人与该养孙子女被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只能分得被代位继承人应当分得的遗产份额。
    7.胎儿。遗产分割时,应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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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4: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