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联合体投标 |
释义 | 联合投标又称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有: 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承担招标项目的必要条件; 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 3、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果由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另一个是乙级资质等级,则该联合体只能定为乙级资质等级。 综上所述,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金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完工的可靠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一)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二)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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