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交需要的材料; 2、参保人签收业务受理告知书; 3、社保机构审核审批、并公布期满通过后,根据参保人的意愿,邮寄送达或窗口签收待遇书; 4、从申请受理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需要填写领取补贴的申请表,并加盖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的公章。 2、将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证等)提交到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机构,如村委会、乡镇政府或当地社保局。 3、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并核算应发放的补贴金额。 4、审核通过后,补贴金额将会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或通过现金或领取券等形式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泸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凭《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领取。 第十八条 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生存资格认证;参保人或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应当在死亡后的1个月内到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办理待遇停发手续。未及时办理而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要及时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