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清算的原因主要有 |
释义 | 企业清算的原因主要有: 1、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停止经营,需经股东大会同意,即取得全体股东的一致意见,最终出具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决议是公司清算的主要原因之一; 2、公司宣布破产,公司破产是指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财务呈现负值。因此,企业破产一般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严重的经营损失,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简单地说,公司一直在赔钱,最终没有钱偿还债务; 3、政府命令解散公司。一般情况下,当公司有违法行为或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政府会要求解散。常见情况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注册时隐瞒相关信息、出租、伪造、出借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当政府要求公司解散时,常见的处理方法有:责令关闭、停产、停办、吊销营业执照等。 一、公司宣布破产倒闭;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抵债,财务呈现负数值的情况。因此,企业破产一般需要达到两个条件,即经营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一直亏本而且最终没钱还债。 企业如果发现自身已经到了破产的地步,首先要做的就是办理破产申请。 二、政府命令解散公司 一般情况下,公司有违法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出现时,政府才会要求解散。常见的情形有:抽逃和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注册时隐瞒相关信息,以及出租、伪造、出借营业执照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政府在要求公司解散时,常见的处理方法有:勒令关闭、停产、停办,吊销营业执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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