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公寓房居住权是多少年 |
释义 | 公寓房居住权期限由居住权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居住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信息、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居住权期限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居住权设立需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自登记时起生效。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一般不得出租。居住权消灭的情况包括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消灭后应办理注销登记。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公寓房居住权是多少年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公寓的居住权是多少由,由房屋所有人签订的居住权合同而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寓房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签订的居住权合同确定。居住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包括当事人信息、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除非另有约定。居住权期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需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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