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帮别人担保贷款但别人不还时,担保人要督促并帮助借款人来完成还款。否则,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欠款,贷款的担保人将会承担起贷款的债务,这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所规定限制的。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 债务人财产 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 承担还款责任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