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标题:“请假申请书”三字写在第一行中间位置。 称呼:在第二行顶格写明向谁请假。写给收条人的称呼同一般书信。 正文:写清请假的缘由,请假的起止时间。在第三行空两格写起。最后常以“请予准假”,“此致敬礼”,“不胜感激”等用语结束。 落款:署名和日期的写法同一般书信。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