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受案回执是说明报过警,并不代表已经立案。公安受理回执单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做出的,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因此受案回执只能说明你报过警,其不是立案凭据。唯有在公安机关调查后,确定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且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公安机关才会办理立案手续。警方也需要内部进行立案审批程序,最开始都是出具受理回执,可以经常到派出所跟进案件。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