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询问后多久彻底没事 |
释义 | 一、公安局询问后多久彻底没事 1、录口供一般属于案件的侦查阶段,而从侦查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之日起,一般二个月内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责的,就会撤销案件,就彻底没事了。但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侦查羁押的期限可以延长一个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拒绝录口供 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绝录口供,但如果公安机关出示“传讯”证明就必须去。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三、派出所传唤询问后没有处理,多少时间有效? 派出所传唤询问后没有处理,48小时内有效。 传唤只是一种强制法律手段。派出所传唤询问后不处理就表明被传唤人跟案件无关,传唤后若表明被传唤人涉案,通常在48小时内会予以拘留。 派出所有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做出传唤的权力,公民在接收到传唤后需及时去派出所,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传唤或逃避传唤。派出所传唤时间的限制如下: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在适用传唤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手续,并注意如下事项: 1、传唤只适用于治安案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对于证人、被侵害人等不能适用传唤; 2、对非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适用口头传唤,一律适用书面传唤。同一张《传唤证》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3、在传唤中慎用强制手段和警械,需要使用强制手段和警械的,也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传唤到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询问查证,而不能将其传唤到案后置之不理,或者故意拖延询问查证时间; 5、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6、非经强制传唤的,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询问; 7、注意传唤和留置盘查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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