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后又自书遗嘱以哪个为准 |
释义 |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以公证遗嘱为主。 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亲自手写的遗嘱是否一定要公证才生效? 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自书遗嘱没有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有数份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 综上所述,在当事人另外遗嘱之后,觉得这个遗嘱的内容不符合自己的期许,那么是可以再一次的进行遗嘱方面的更改的,即使是前面已经进行了公证,那么后面是以最后以主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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