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
释义 |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A年龄X≤60岁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 B年龄60岁≤X≤75岁22368元/年×(80-X)年=★元 C年龄X≥75岁22368元/年×5年=111840元 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A年龄X≤60岁:7895元/年×20年=157900元 B年龄60岁≤X≤75岁7895元/年×(80-X)=★元 C年龄X≥75岁7895元/年×5年=39475元 2、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新标准尚未发布,老标准为:37924元/年÷2=18962元 3、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4、误工费 月工资=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日工资=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无收入证明,参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年龄X≤18岁:15050元/年×(18-X)年=★元 年龄60岁≤X≤75岁15050元/年×(80-X)年=★元 年龄X≥75岁15050元/年×5年=75250元 2.农村按农村标准依此计算。 一、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1、按后果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2、按原因分类 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3、按交通工具分类 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