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监督方式有在线监测;现场核查;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依法公开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 法律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七条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八条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九条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政府投资条例》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