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本市户籍公民自可就近在全市范围内任意户籍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换领和补领业务,不用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减少了办事时间及交通成本。办理身份证城六区为10个工作日,其它区12个工作日即可取得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