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首先形式上要满足是书面的质押合同; 2、合同中应当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一、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办理股权质押的,应当进行股权质押登记,登记手续如下: 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提供资料申请质押贷款; 3、借款人和贷款人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4、出质人和贷款人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 5、提供材料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将股权登记保管; 6、贷款人办理贷款。 二、质押合同生效质权是否成立了 质押合同生效质权成立。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产生效力,质权在质押合同生效后成立。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支付金钱或履行责任的担保,债务人如果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三、签订担保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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