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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1997年10月28日,财政部以财法字〔1997〕52号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该《细则》共22条,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财政部关于契税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
    1. 契税税率为3%至5%。
    2. 下列情形免征契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 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草案明确其具体内容: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4. 增加税务机关对契税纳税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的规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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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