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的政策,生孩子必须持有生育证,取得生育证的前提之一是有结婚证。因此,非婚生育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属于非法生育。但是未婚生育是否要罚款,罚款标准是多少,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比如广东未婚生育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以下是部分地方计划生育条例关于未婚生育罚款的规定: (一)广东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的,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的,征收两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四川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双方子女数量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每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山东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生育子女的,按照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甘肃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生育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五)辽宁未依法建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按照征收标准1-2倍的标准缴纳,未满法定婚龄的,按照征收标准3-4倍的标准缴纳。 (六)浙江已满法定结婚年龄,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六个月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零点五倍征收;生二胎的,按一倍征收;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按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七)福建未婚子女,除多生育外,按60%至1倍征收。但是,时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征。 (八)广西非婚生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九)河北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