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签劳动合同算正式员工吗 不签订劳动合同算正式员工。 《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依据上述法律,只要你在你们单位一工作,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和你们单位就建立起劳动关系,也就是你说的,你是你们单位的员工了。 不管有没有试用期,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者有权要求不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或口头约定试用期的,在试用期中,你就是你所说的非正式员工,这期间,单位如果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只要提前三日就可以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不是试用期就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有关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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