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写信。但是要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信件来往的,则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每月可以给家中直系亲属发信一封,发信内容仅限于和向家中亲属要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比如衣服、被褥、香皂牙刷之类的。不得有涉及案件的其它内容。 法律客观: 《刑法》第八十二条 【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七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