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现以下的4种情况之一的,通常可以产生债权:1、合同。合同是产生债权的主要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包括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一般是指,既不存在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获得不当利益,导致别人利益受损的行为;4、无因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