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应当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名; 2、提交的清算报告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规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