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对无主物处理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无主物是有主物的对称。物的所有权尚未被任何人取得,不属于任何民事主体所有的物。一般包括未曾归属于任何民事主体所有的物;经所有人的意思抛弃的物;所有人不明的物。 一、如何判断公众人物的肖像权是否遭受了侵害 公众人物的肖像权遭受侵害的判断标准如下: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与普通人的没有什么不同。 公众人物总也是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中的自然人。公众人物这种主体,他们的人格没有缺陷,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人格缺损,具有完全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公众人物也就应当享有一般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全部民事权利。 但是,在肖像权的保护中,公众人物的肖像权有时候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公众人物的肖像和隐私涉及到新闻性的活动,因为新闻性而使对他们的肖像使用不具有违法性。因此,涉及到公众人物的权利限制的,其实就是隐私权和肖像权,并不包括其他权利,例如名誉权、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等人格权,都没有限制。 二、出卖人是否对标的物具有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例如现实生活中的连环买卖,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买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卖人,该方在订立后一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未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无论如何,在交付时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出卖人没有相应的权利基础的情况属于另外的问题,涉及无权处分的有关规定。 三、民法典规定的物权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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