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依据《民法典》规定,附条件赠与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履行不全能不能撤销合同,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一、房产赠与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一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房产的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房产赠与合同就生效了。 但是房产赠与合同生效不等于房屋就已经属于受赠人了。房产以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产还不属于受赠人,只不过是赠与合同赋予了赠与人办理过户的义务,以及受赠人取得房产的权利。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房产赠与才算真正的完成。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房屋过户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 二、民法典夫妻间赠与合同怎么写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予合同可以这样写: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然后写甲方将某物赠予给某人,交付时间,有附随义务的可以写上。赠予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在交付标的物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