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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岛医保卡丢了怎么补办
释义
    参保人遗失《医保卡》应进行挂失,可通过电话报失或携带有效证件至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若找回原卡,需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参保人遗失或损坏卡片可申请补卡或换卡,需携带有效证件至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补卡、换卡需支付拾元工本费。在《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参保人个人负担由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参保人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法律分析
    一、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应进行挂失,具体办法如下:
    1、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应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医保卡》补卡、换卡,按规定收取工本费拾元。
    四、其他
    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结语
    请及时挂失《医保卡》以防止经济损失。挂失可通过电话报失或书面报失两种方式进行,确保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若找回原卡,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恢复结算功能。遗失或损坏可申请补卡或换卡,需携带有效证件至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工本费为10元。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委托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请注意及时办理,以确保您的医保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与管理制度,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致病危险因素开展监测、调查和综合防控干预,及时发现高危人群,为患者和高危人群提供诊疗、早期干预、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章 资金保障 第八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诊疗,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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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