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要写清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写明合伙目的、合伙名称、经营范围、期限、出资金额和方式、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最后由各方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